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6年大中小学校学生医保学生待遇概要
文章来源: 作者:吉林财经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发布时间:2016-09-05 17:14 点击数:

缴费标准:40//

额度上限:统筹段20万,另外住院现金合规费用累计11000以上30万大额补助

注:医保额度上限是指,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此额度范围内,按比例核报。

待遇享受期,缴费月份开始12个月内有效。例如:缴费期:201609-201708 ,待遇享受从20160901开始,至20170831结束。

待遇核报:(正常疾病、不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在核报范畴。以下情况不在核报范畴:交通肇事、吸毒、打架斗殴、违法犯罪、自残自杀、燃放烟花爆竹等,存在危险而故意为之所引起的伤害以及整形、美容、近斜视、出国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等,不在医保核报范畴)详细可以参看医保门户网站上的政策法规。

以下提及核报上限都是在符合基本医疗范围之内的。

符合基本医疗部分在核报范围之内,即甲类 + 乙类 - 乙类个人自理(丙类费用不予核报)。乙类中小学生自理比例:10%

一、住院

1、  长春市内住院:必须持医保卡办理入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当时提供医保卡的,三日内必须出示医保卡并办理入院手续(吉大一二三院除外,其系统不支持,24小时之内可以),否则认为放弃医保待遇,产生费用不予核报。

1)、统筹段:上限20

起付线:100

100- 10000 -- 核报比例不分省市区医院: 75%

10000- 50000 --核报比例不分省市区医院: 80%

50000-  200000 --核报比例不分省市区医院: 85%

2)、大额段(住院现金累计合规医疗费用:费用总额-统筹支付-大额支付-丙类费用-封锁费用-乙类个人自理费用-起付线):上限30

   累计超过:11000

   0--11000   报销比例不分省市区:0% 

11000--21000         报销比例不分省市区:50%

21000--31000          报销比例不分省市区:51%

31000--41000          报销比例不分省市区:52%

41000--51000          报销比例不分省市区:53%

51000--61000          报销比例不分省市区:54%

61000--111000         报销比例不分省市区:65%

111000--311000       报销比例不分省市区:80%

311000--999999.99    报销比例不分省市区:0%

2、  转外住院(在外地,不能持卡住院,需要回中心报销)

长春市治不了的病,由具有转诊资格的医院开具转诊单,医保局审核通过后,可转外住院,费用回长春后核报,核报比例:长春市内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核报手续:

1)、医保卡;

2)、身份确认证明(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

3)、转外审批单;

4)、专家会诊材料;

5)、住院票据;

6)、住院全套病历(首页盖医院公章);

7)、住院费用明细(盖医院公章);

3、异地急诊住院(除以下三种情况外,异地住院不予核报)(在外地,不能持卡住院,需要回中心报销)

   1)、寒暑假期间,在户口所在地发生急诊住院

核报比例:长春市内标准

   核报手续:

   1)、医保卡;

   2)、身份确认证明(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

   3)、住院票据;

4)、住院全套病历(首页盖医院公章);

5)、住院费用明细(盖医院公章);

   6)、学校出具的情况证明;

   7)、如果户口所在地医院治不了,需要转往上级医院的,需要户口所在地医院出具的转诊单(按转诊报销,即长春市内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8)、如果户口已经转入长春的,由原地或长春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2)、学校组织的实习期间,发生急诊住院

核报比例:长春市内标准

核报手续:

1)、医保卡;

   2)、身份确认证明(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

   3)、住院票据;

4)、住院全套病历(首页盖医院公章);

5)、住院费用明细(盖医院公章);

   6)、学校出具的情况证明;

   7)、如果实习所在地医院治不了,需要转往上级医院的,需要实习所在地医院出具的转诊单(按转诊报销,即长春市内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8)、实习单位出具的情况证明。

3)参保居民在外地因急诊住院的,按转诊异地住院治疗标准支付。急诊住院范围包括:急性脑出血、急性心衰、急性心肌梗塞、心脏骤停、高血压危象、急性肺水肿、 急性肺栓塞、哮喘持续状态、大咯血、癫痫持续状态、昏迷、休克、开放性外伤及骨折等抢救以及危急生命的急救住院。参保居民在外地因上述范围疾病急诊住院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或电话通知)市医保局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医保局急诊登记电话8193299981110000

核报比例:长春市内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核报手续:

   1)、医保卡;

   2)、身份确认证明(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

   3)、住院票据;

4)、住院全套病历(首页盖医院公章);

5)、住院费用明细(盖医院公章);

   6)、学校出具的情况证明;

二、门诊大病:(需要中心审批,在医院持卡办理)

20160801开始

   起付线:100元(一个年度只收一次起付线)

100- 10000 -- 核报比例不分省市区医院: 75%

10000- 50000 --核报比例不分省市区医院: 80%

50000-  200000 --核报比例不分省市区医院: 85%

三、门诊统筹(大学生无此项待遇)(在规定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办理,普通疾病开基本药物)

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开基本药物

0-1200 核报比例:50%

四、中医特色门诊(在规定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办理,部分中医诊疗项目)

规定定点医院规定病种

0-4000 核报比例:50%

五、意外伤害门诊(意外伤害门诊,在定点不持卡办理,需要回中心报销)

起付线:100

上限:5000

核报比例:80%

核报手续:

   1)、医保卡;

   2)、身份确认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及代办人身份证);

   3)、门诊票据;

4)、门诊病历(首页盖医院公章);

5)、门诊费用明细(盖医院公章);

6)、学校出具的情况证明(写清楚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等,盖学校公章);

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6826

学院电话:0431-84539465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吉公网安备 22017202000216号 备案号:吉ICP备10200631号-2

学院微信公众平台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吉林财经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