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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学年助学贷款申请办理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吉林财经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发布时间:2013-07-05 16:02 点击数:

((须认真阅读本通知的每一项)
想申请2013-2014学年贷款的同学请注意:

所有已经开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同学,须在其家庭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2013-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往没贷款的同学也可申请)未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省市的学生可以开学后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尚未开办生源地贷款的省市有:天津、河南、广东、新疆、西藏、大连,已开办的省市有极个别部分县区未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例如:吉林省未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县区有:松原市宁江区、扶余县。

注意:极个别县没开通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可以回校办理贷款。但必须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本中心没有开通生源地贷款的证明!)

2013年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开始时间为:201392110末前完成校园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及合同签订等工作。校园地、生源地助学贷款预计发放时间为11月初。
 
 
生源地信用贷款的相关事宜由生源地所属地区的教育局负责,可以先咨询需要什么材料。(网上注册成功,登录后就能看到对应地区学生资助管理的电话)
政策是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学生证丢失的来1229登记)、户口本、由资格审查单位盖章的申请表(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导出)、以及县资助中心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2013
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安排 2013721-930;回执接收截止日期:20131010;请学生按照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具体时间安排进行申请。
同学根据受理时间安排好自己的时间行程。
另外,有的省份要求户口迁入学校的同学办理时必须携带在校集体户口底页!(到保卫处综合科借出,开学时务必归还!地点:商服和浴池中间褐色三层办公楼,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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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大体总结一下:

1.一定事先咨询家里教育局需要什么材料、证明事先准备好。问清楚是否必须本人到场,是否需要集体户口底页等,自己安排好行程。

2.办理成功后会签订合同,开出受理证明和回执。保存好。

3.返校后第一周,会让生活委员统一收取回执上交学校。

4.自己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用户名和密码,教育局联系电话一定牢记。建议给自己发邮件备忘。

 

 

具体操作:

1.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s://www.csls.cdb.com.cn/ 选择“生源地贷款”注册

按系统提示进行,所有个人信息都要填写(个人手机填写银行以后会完善短信提醒业务),务必牢记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

必须规范填写:

院系名称: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专业名称

专业科类别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俄语)

经济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双语实验班)

经济学

国际商务

管理学

学号必须写,而且写标准10位学号

成功注册后选择生源地贷款,下方“2.使用身份证登录

登录在“我的首页”就能看到资助中心的地址和电话

点击系统左侧“贷款申请”,下方“新增”填写2013-2014年贷款申请:

贷款金额:最高6000

提交合格后,点击系统左侧“贷款申请”就会出现2013-2014的贷款申请选中此贷款,“导出申请表”。打印两份。到入学前户籍所在社区民政部门盖章,然后到对应地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需要本人、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复印件2份,户口本)

 

办理成功后会签订合同,开受理证明和回执。返校后第一周,会让生活委员统一收取回执上交学校。

 

 

 

 

自己事先咨询家里教育局,如果教育局的资助管理中心需要学校出具证明,可以自行下载,打印出来后交到1229,学院统一到学校办理后下发,不需要则无需办理证明。

证明(生源地资助中心有需要时用).doc

 

 

 

 

 

 

 

 

 

 

 

 

 

吉林财经大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须知

转自校学工处网站:

http://xsc.cctc.edu.cn/News_View.asp?NewsID=1847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偿还本息,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银监局《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文件精神,我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陆续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目前,尚未开办生源地贷款的省市有:天津、河南、广东、新疆、西藏、大连,已开办的省市亦有部分县区未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吉林省未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县区有:松原市宁江区、扶余县。所有已经开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我校学生(包括2013级新生同学)须在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未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省市的学生可以入学后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户籍所在省市有部分县区未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向学校提交当地未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证明后也可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我校学生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学年不超过45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②学生本人学生证(到校后办理)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④学生家庭所在乡(镇)、街道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须加盖公章,此表亦可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界定);其他事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第8页至11页。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政策简介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第11页至12页或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站https://www.csls.cdb.com.cn/查看学生用户手册。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涉及省份

有贷款意愿且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已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申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情可咨询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和受理

为方便贷款申请和受理,国家开发银行开通了网上贷款申请功能,由各县、区的资助中心负责贷款资格审查。具体申请流程学生也可以自行访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站,网址为:https://www.csls.cdb.com.cn/(学生自行进入该网站,下载学生在线操作手册,其中包括贷款申请、还款、提前还款,账户变更等指导流程)。

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流程:

初次申请所需材料:从系统导出的经村委会(居委会)和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完毕后,入学后将纸制回执单交给辅导员老师,统一到吉林财经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网上电子回执。

如当地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而因各种理由未给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贷款,学生可以直接向本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投诉。吉林省考生可以向省学生资助中心投诉,投诉电话:0431-84638283, 0431-84637786

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安排:

申请受理开始日期:20137 21  

申请受理结束日期:20139 30 

回执接收截止日期:20131010

请学生按照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具体时间安排进行申请。

我校继续保留国家开发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目前尚有部分省份及吉林省内个别县区未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其家庭所在地尚未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学校为其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当年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2013年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开始时间为:201392110末前完成校园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及合同签订等工作。校园地、生源地助学贷款预计发放时间为11月初。

更多详细内容请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s://www.csls.cdb.com.cn/

吉林财经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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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及各级资助中心联系录

http://www.csls.cdb.com.cn/portal/Telphone.html

1

河北

省级资助中心

高校资助中心

2

山西

省级资助中心

县级资助中心

高校资助中心

3

内蒙

省级资助中心

县级资助中心

高校资助中心

4

辽宁

省级资助中心

县级资助中心

5

吉林

省级资助中心

县级资助中心

高校资助中心

6

江苏

省级资助中心

县级资助中心

7

苏州

省级资助中心

县级资助中心

8

安徽

省级资助中心

县级资助中心

高校资助中心

9

山东

省级资助中心

县级资助中心

高校资助中心

10

青岛

省级资助中心

县级资助中心

高校资助中心

11

河南

省级资助中心

高校资助中心

12

湖北

省级资助中心

县级资助中心

13

江西

省级资助中心

县级资助中心

高校资助中心

14

湖南

省级资助中心

县级资助中心

高校资助中心

15

广东

省级资助中心

高校资助中心

16

广西

省级资助中心

县级资助中心

高校资助中心

17

海南

省级资助中心

县级资助中心

高校资助中心

18

重庆

省级资助中心

县级资助中心

高校资助中心

19

贵州

省级资助中心

县级资助中心

高校资助中心

20

四川

省级资助中心

县级资助中心

21

云南

省级资助中心

县级资助中心

高校资助中心

22

陕西

省级资助中心

县级资助中心

高校资助中心

23

甘肃

省级资助中心

县级资助中心

高校资助中心

24

新疆

省级资助中心

高校资助中心

25

青海

省级资助中心

县级资助中心

高校资助中心

26

宁夏

省级资助中心

县级资助中心

高校资助中心

27

西藏

省级资助中心

高校资助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介材料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品种。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所有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均可享受在校期间国家财政贴息优惠政策。

一、 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是指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目前,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河北、辽宁(大连除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一) 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介绍

1 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

2 贷款合同签订频度

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从2011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3 贷款额度及用途

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在校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支付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4 贷款期限及宽限期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毕业后两年为宽限期,毕业当年为宽限期第一年,宽限期到毕业第二年1220日为止。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则上不展期。

5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6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7贷款的申请和受理

为方便贷款申请和受理,国家开发银行开通了网上贷款申请功能,由各县、区的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贷款资格审查。具体申请流程请访问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站,网址为:https://www.csls.cdb.com.cn/(学生自行进入该网站,下载学生在线操作手册,其中包括贷款申请、还款、提前还款,帐户变更等指导流程)。

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盖章的申请表(申请表须本人在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后才能打印)、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从2011年起,同学们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网上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注意:学生可督促高校办理电子回执

贷款再次申请所需材料: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2011年新版合同不需)办理申请。

8、还款规则

a)国家开发银行与支付宝有限公司合作开通了网上还款功能,同学们签订助学贷款合同时会自动免费生成一个支付宝账户,支付宝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同学们可以通过这个账户与银行等金融体系实现资金互转。目前,通过支付宝进行助学贷款还款是开发银行主要的还款途径,使用支付宝还款不受开户行、地域和时间限制,并且无手续费,操作安全简便。

b)提前还款:如学生要求提前还款,可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站进行提前还款申请,开发银行在每年的1-10月份受理提前还款申请,具体还款流程请访问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站,网址为:https://www.csls.cdb.com.cn/宽限期结束后次年的1220除自付利息外开始等额还本,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20要求全部还清。

c)宽限期:学生在毕业后2年为贷款宽限期,学生在这两年内只还利息不还本金。毕业当年91日起开始自己负担支付利息。每年的1220为正常还息日。

支付宝网址为http://www.alipay.com/贷款学生可以在贷款申请通过后在该网站进行实名认证、卡通认证、账户充值等操作。

9 贷款政策示例

假设张三为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人,2008年被西北大学录取,学制4年。当年8月到临潼区资助中心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贷款5000元,贷款期限14年。该生报到后在规定期限内将借款合同回执寄回区资助中心,回执确定的学费和住宿费欠缴金额为4500元。经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支付宝将4500元划付西北大学,剩余500元用于张三生活费。

2009年张三再次申请贷款,申请贷款金额4000元,贷款年限13年。

2008年放款日至2012831日,张三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承担。20121221日,张三要偿还201291日~1220日之间的利息。20141221日,除应还利息外,张三还应偿还当年贷款本金,第一笔贷款应还本金为556元,第二笔贷款应还本金为500元,合计应还本金1056元。(本金在毕业后,分9年还清)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流程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

初次申请所需材料: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从2011年起,同学们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网上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流程

再次申请所需材料: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2011年新版合同不需)办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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