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白城市招考选调生公告(截止到3月4日) | ||
作者:就业中心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160 更新时间:2010-3-1 | ||
为进一步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央、省关于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市今年结合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面向省内外高校选调5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省内外全日制国民教育院校2009年和2010年毕业的大学本科生、研究生。 二、选调资格条件 除具备《2010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好,组织观念强,作风朴实,有吃苦和奉献精神。 2、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 4、一般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5、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与全省公务员招录工作同步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个人申报职位、高校组织推荐。委托各高校通过校园网等形式宣传选调生工作,并负责组织推荐。学生个人提出申请,高校对报名学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填写《2010年白城市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每人可填报三个志愿。高校对推荐的选调生在本校内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推荐材料由各高校有关部门于 2、资格复审、网络报名。2010年3月4日下午4:00前报送长春税务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白城市委组织部于 3、考试。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与2010年全省公务员考试一并进行。笔试时间为 4、体检、考核和录用 根据考生报考的岗位和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照考生报考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录取岗位出现空缺时,根据考生成绩和填报的第二、第三志愿进行调剂。体检由市委组织部指定医院,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选按1:1比例由招考部门按照《吉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对经体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在白城市人民政府网和白城党建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审核不影响录用的,报省委组织部或省公务员局审批,履行录用手续。对体检、考核不合格和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录用的,或本人放弃者,取消其录用资格,视情况决定是否补录。 四、相关要求 1、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规定应予回避,不得报考该招考单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各类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不得报考。 3、考生和各高校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4、白城市委组织部将及时将选调工作的有关信息在白城党建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咨询电话:0436-3235855。 《2010年白城市招考选调生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2010年白城市选调生报名推荐表》、《高校推荐选调生情况汇总表》,请到白城党建网(http://www.bcdjw.com)查询、下载。 中共白城市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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