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实习报告、毕业论文电子版和打印版之前必须先和自己的指导老师电话联系!
4月10日之前必须上交电子版毕业实习报告给自己的指导教师。
4月15日前必须把打印出来的(并且有实习单位盖章、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签字)交给自己的指导教师(本人送来,或者用特快专递)教研室的位置在教学楼1244、1245、1246、1248。
130117 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长春税务学院 国际经济系 某某(老师 收)
要写明老师字样。
要保证毕业实习档案的内容完整性,杜绝雷同、抄袭现象的发生。如有类似现象,一律按不合格处理。
毕业论文成稿,4月13日之前务必发送到指导教师的邮箱。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没有资格参加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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