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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综合测评试行条例
文章来源: 作者:吉林财经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发布时间:2013-05-09 10:12 点击数:

吉林财经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综合测评试行条例

20135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本条例适用于吉林财经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进行综合测评加分工作,具体由院学生会秘书处执行,旨在规范综合测评加分工作,活跃校园文化,具体测评计分方法如下:

综合积分= 各科平均成绩(70%+综合测评积分(30%

备注: 计算平均成绩时选修课、体育课除外

综合测评不足基础分(80分)者不能参与奖学金评定;

      受处分者本学期不可参与奖学金评定;

第二章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文艺类:

 1.校卡拉OK比赛:一等奖:2.5  二等奖:2

三等奖:1.5  优秀奖1        

学院卡拉OK 比赛;  一等奖:1.3  二等奖:1

三等奖:0.8 优秀奖:0.5  

进入复赛加0.3    

2.校舞蹈大赛: 每人基础分2.3分。

一等奖0.9分,二等奖0.6分,三等奖0.3 (累加)

3.      仪:院级普通活动:每人每次0.3

英语节:每人每次0.5                                        

4.    团:训练加分区间0.5-2分,由团长根据人员出席训练而定,参加表演一次加0.5,每学期上限4分。(期末由合唱团统一提交加分名单)

5.运动会啦啦操:每人上限2.3 (根据训练出席情况而定)

6.微话剧:每人1.5分(因为有排练)

体育类

1.运动会

1) 校运动会.

每得一分加0.5分;上场未得分的加1分。

注:运动会训练根据出席情况而定,上限4分。

2) 校运动会团体操表演由老师根据个人表现评分,上限2.

3 本学院比赛类项目

趣味运动周

  比赛项目:跳绳,异程接力,五人六足,投篮等

  以上各项目参赛者加0.3分,上限1分。

学院内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比赛等不加分。

   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台球

   获第一名加3   第二名加2.5   第三名加2

   注:未获得名次参赛者加0.3

       (特殊说明:校级篮球、混排、女排、足球赛第一名上场队员可以申报单项奖学金,所以加分减半,加1.5分。如果单项奖学金没有评上,则在评单项奖学金的学期将减半的分值补回)

2.排球训练:根据训练情况加分,上限1.5分。

卫生类:

1.学院级卫生表扬寝室每人加0.3分,个人加0.5

(同一寝室不能连续两周加分)。

2.学院级卫生批评寝室全寝每人减0.5分,批评个人减1分。

3.生活节寝室评比获奖者每人加1

学习类:

1 等级考试

   国家外语四级,六级统考成绩第一次通过者加1

   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第一次通过者加1

2 竞赛

主要活动:(校三杯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初赛获奖算省级荣誉>,挑战杯,数学建模,职业生涯规划等)(有奖金的情况下,加分减半)。

   国家级竞赛:  一等奖5     二等奖4.5 

三等奖4     优秀奖3.5

   省级竞赛获:  一等奖4    二等奖3.5 

三等奖3    优秀奖2.5

  学校级竞赛获:一等奖2.5    二等奖2  

三等奖1.5   优秀奖1  

   中、英文演讲比赛:一等奖1.3   二等奖1  三等奖0.8    优秀奖0.5  进入复赛加0.3

   注: 代表学院里参加校比赛的选手,如获奖累加。同一项目取最高分(两学期后补)。

3期刊(按校老师评职称的界定标准)

级别               作者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省级

核心

3.5

2

0.5

非核心

3

1.5

0.5

国家级

核心

5

3.5

2

非核心

4

2.5

1

注:同一篇文章、同一研究题材取高分。

4 校报:

500字以下0.3分(多于一人作品每人0.2分)

500-10000.5分(多于一人作品每人0.3分)

1000-15000.8分(两人作品每人0.5分,三人以上作品每人0.3分)

1500-20001分(若为两人作品每人0.7,三人以上作品每人0.5分)

2000以上1.2分(若为两人作品每人0.8,三人以上作品每人0.5分)

注:每人每学期上限3.5

5 调查报告

上交假期调查报告者加0.3

院级调查报告:一等奖1.3分 二等奖1分 三等奖0.8

优秀奖0.5  未交者-0.5分。

(在校获奖者,因有奖金,加分减半)

6新生征文大赛:一等奖1.3 二等奖1 三等奖0.8 

优秀奖0.5   未交者-0.5分。

(在校获奖者,因有奖金,加分减半)

学生干部

1)学生会

主席团:上限5

第一部长:3.5分,其余部长:2

部员:1-3分之间(每学期期末由主席团根据其表现商定)

      大一上学期院学生会大一学生干部不加分。

(科技部,宣传部,新闻部表现合格每人加1.5分,实习生加0.5分。)

大二以及大三学院学生会干部由主席团根据表现酌情加分

大二以及大三校学生会干部根据校学生会提交的材料加分(与院学生会协调一致)

2)班级干部 (表现合格情况下): 班长3  团支书2        学委2  生活委员1  文体委员1

注:若同时为学生会干部与班级干部,高分正常,另加低分的一半。

例:赵某是班长,同时还是第一部长,在表现合格的情况下,按照以上的加分原则,他学期末的综合测评分就应该是3.5分加上3分的一半1.5分,故总分为5

出勤: 

1.节假日前后点名缺席者每次减1分,并酌情通报批评。

2.    操:无故缺勤者每次减0.3    请假三次记入缺勤一次,

迟到三次记入缺勤一次

注:参加EF CF成员,如无故缺席,抽查时发现,一次减1分,三次缺席者不允许去参加EFCF

3. :无故缺勤者减0.3       请假三次记入缺勤一次

迟到三次记入缺勤一次

4.升旗无故缺勤者减2

5.院活动无故缺席者每人-0.5分,院重大活动无故缺席者每人-1分。

6.校活动观众出席者每人加0.3分,报名未去者每人减1

 7.院学生会开会无故缺席者每人减1分。

注:以上扣分均无上限。

志愿者

 1   协会成员迟到一次-0.1分,缺勤一次-0.2分,两次迟到计入一次缺勤,三次缺勤视为自动退会,有特殊情况应事先跟部长请假,而每人每学期请假仅限一次。

2.      协会部长迟到一次-0.2分,缺勤一次-0.3分,两次迟到计入一次缺勤,三次缺勤视为自动退会,特殊情况应事先跟会长请假,而每人每学期请假仅限一次。

3.参加志愿活动每人每次0.3分。

4.每学期设优秀志愿者,在活动分之上加1分,全勤者优先考虑 

注:名额仅限两人

★如果同时为社会志愿者,期末上限总分为2分,优秀志愿者除外。

 八.英语节

1.      舞台剧:主角2.5           配角2  

舞蹈(文艺部1分,非文艺部1.5分)  群众演员0.5

2.      小剧: 演员每人0.5  音乐灯光0.3 主持0.5

3.      模仿秀:每人0.3

4.      文艺汇演:每人0.5分(每上一次节目加0.5分,可重复加)

5.     仪:每人0.5

6.     持:第二、三天每人0.5分,学习部加0.3分,第一、四天主持加1分。

7.:观   众:第一、四天缺席,每人扣1分。

            第二、三天缺席,每人扣0.5分。

★英语节加分上限为4

八:其他活动

1. 生活节:礼   仪:每人0.3

   持:每人0.5分(本部加0.3分)

注:表演节目每人0.5分,其他如回答问题及互动,一律不加分.

2.风情文化节:礼仪:每人0.3  主持:每人0.5分(本部加0.3分)

注:表演节目每人加0.5分,其他如回答问题及互动,一律不加分

3.新闻文化节:礼仪:每人0.3  主持:每人0.5分(本部加0.3分)

 注:表演节目每人加0.5分,其他如回答问题及互动,一律不加分

4.辩论赛:院级:初赛:0.3   复赛:0.5   半决赛:0.8 

决赛:1.3   辩论表演赛:0.3

   校级:上场队员:2.5 其他成员:2  大三培训人员:2.5

        (获得冠军每人4.5分,亚军4分,季军3分,四强2.5分)

(特殊说明:校辩论赛冠军场队员可以申报单项奖学金,所以加分减半,加2.5分。如果单项奖学金没有评上,则在评单项奖学金的学期将减半的分值补回)
 注:辩论队人员限额10人。

5.      各学院承办的面向全校的比赛或活动:

(1)    完全自愿参加:有奖金且取上名次加0.1  未取上名次不加分

                 无奖金加0.2   取上名次加0.3

(2)    学院名额指派参加:按学院活动等级加分。

 注:其他活动再补充。

第三章      综合测评具体时间

 1、学生会各部门应及时于活动举办日一周之内将各项相关活动加分扣分情况上交到秘书处,标明具体活动名称、时间、班级、姓名(卫生检查标明楼号和寝室)、学号,需要打印版一份上交到团委1229秘书处盒子里,并将电子版发到秘书处邮箱:gjxmsc@126.com

注:由于各部原因,未能将综合测评加分扣分情况及时上交,则视为无效。

2、每月7号之前,秘书处需将上一月综合测评总结完毕,同时发放到各班级学习委员手中,10号前统一收取,12号前核实完毕并确定存档。

每学期正式开学后十天内,秘书处将总结上学期综合测评成绩,与各班学习委员核实完毕并确定以便各班评定上学期奖的学金情况。

2、注意事项:

1)每学期综合测评加分上限为20分。

2有奖金的项目加分减半。例如:数学建模,三杯竞赛,运动会等

第四章  学生会学习成绩考核:(此分不同于综合测评)

学习成绩考核实行科目计分累计制度:

1、必修课考试不及格经补考仍未过者一科计1分,若补考过者则计0.5

2、累计分值达到4.5分者(包括4.5),自动退出学生会。

3、已退出学生会成员,在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全部通过,并学习成绩排名达到班级的前70%,可申请返回学生会,但之后如再出现不及格科目(补考通过不计入),永久退出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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