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班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工作,10月8日(周三)16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下方)统计表剪裁后和《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交到1229。
注意:
1.所有申请困难界定的同学都必须提交《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网站可下载)国经学院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doc
2.大学期间第一次申请困难界定的同学必须在认定表后面附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者贫困证明),必须要加盖生源地县级(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公章!(低保证明无效)
所以大一及老生新界定的同学必须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贫困证明(调查表随录取通知书一同邮寄,网站也有电子版下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3.本次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不是助学金评比!但是界定工作是以后助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基础!本学年想申请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菁华助学金、亚泰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要求本次必须被界定为经济困难学生,才会具备参评资格!
4.菁华助学金(每学期一次)、亚泰励志奖学金(每年10月左右)评定时要求候选人在本学年必须困难等级界定为一等或二等。这点大家要提前知晓。(具体评选要求见学生手册或者到网站搜索)
5.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界定每个班级不设名额限制,但要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得票率超过班级人数50%才能成为班级内部初步确定的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等级由班委会写出推荐意见。结果必须向班级同学公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比例: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进行界定。其中,一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人数的10%,二等20%,三等70%。
剪下――――――――――――――――――――――――――――――――――――――
班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界定汇总表
(请10月8日(周三)16点前将此表和《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班委会要标注好等级,第一次申请界定的同学必须后附《家庭情况调查表》或者贫困证明)汇总后送至1229。)说明:《家庭情况调查表》(或贫困证明)必须要加盖生源地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公章)
申请总人数 一等人数(占申请总人数10%)四舍五入 二等人数(占申请总人数20%)四舍五入 三等人数(占申请总人数70%)四舍五入 学号 姓名 等级 第一次界定标注
学院电话:0431-84539465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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