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生科研活动,根据学院安排,我院学生科研立项申报工作现已启动。
一、立项规划
1.申请的项目必须申请人专业相关。项目类别分理论研究、应用研究、综合研究和调查报告四大类,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公开发行出版的学术论文。
2. 科研项目结项时间为2015年2月,经批准立项的项目必须在学生在读期间内完成结项。
3. 2014年10月提交项目中期检查,见附件2。
4. 学生要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科研项目的申报、研究、结项及经费使用等各项工作。
二、申报范围与条件
1.我院研究生可申请科研立项,本科生可申请科研及社会调查立项。
2.项目申请人必须能够按照规定完成期限内按时完成项目。
3.项目申请人及主要参加人在学期间未受过学校处分、未出现学术违纪情况。
4.项目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本人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5.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三、项目申报与评审程序
1.在
2.学院依据收集汇总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
四、经费管理与使用
1.本次申请项目的项目经费为研究生1500元,本科生1000元。
2.项目的经费,由申请者在导师的指导下,依据学校、学院相关管理办法及学校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进行使用,项目经费的使用需经导师签字确认。
3.学校及学院对项目经费使用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有权对项目申请人采取通报批评、冻结经费、限制申报资格等措施。
五、结项管理
1.项目一经立项,《申请书》即作为具有约束力的协议,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不得随意更改,所进行的研究工作及成果不能违背《申请书》有关内容。
2.鼓励学生将项目研究的相关成果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出版物上发表(前两位),学术期刊必须能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期刊网站上能够查到,没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原则上不能结项(社会调查可自行选择是否发表论文)。鼓励研究生在高水平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项目的相关研究成果在《吉林财经大学期刊目录》所列的重点及以上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其为第二作者、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可申请免鉴定。
3.项目负责人对材料的使用范围和保密问题有特殊要求的,在提交材料时应予以声明。
4.项目成果在发表或出版时应标注“由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专项(国际贸易学科建设项目)经费资助,未标注的不能认定为项目成果。
5.项目中期检查不合格、或如未能按期结项,学校将不再拨付项目经费剩余部分,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请学校其他学术资助,已经拨付的项目经费需返还项目管理部门,未能及时返还项目经费,取消项目负责人自申报项目之日起的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三)结项流程
1.填写项目结项表(见附件二)。
2.打印经费明细帐,备齐相关票据,据此编写经费决算表,由财务处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
3.学院审查结项表,同意结项的,由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2014年5月
学院电话:0431-84539465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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