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学生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赴台湾交流学习的通知
2014/4/8 13:27:51 校办公室 发布
为加强两岸之间的人才培养及合作交流,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惠”的原则,我校与南台科技大学、亚洲大学签订了学生交流协议。学校拟从在校生(本科生、研究生)中选派学生于2014年9月赴台湾交流学习,交流时间为一个学期。现将有关选拔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候选学生为全体(本科生及研究生)有意愿赴台湾学习的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
2、本次供交流学校名单如下:
⑴南台科技大学(简介详见附件1);
⑵亚洲大学(简介详见附件2)。
3、申请者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有自主生活能力。
4、愿意到交流学校相关专业插班学习,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
5、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费用明细如下:
⑴ 往返旅费(5000RMB左右,按实际出发日期所定机票为准);
⑵ 学习期间生活费(按照当地的消费水平每月大概1500-2500RMB之间);
⑶ 意外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费(1000RMB)(必须缴纳);
⑷ 其它杂费(包含报名费、赴台前期相关手续办理2000RMB);
⑸ 学费:
①南台科技大学:7000RMB/学期,14学分;
②亚洲大学:7969RMB/学期,15学分。
⑺ 住宿费:
① 南台科技大学:2780RMB/学期,四人房;
② 亚洲大学:2917 RMB/学期,四人房。
备注:两所学校均为学生提供机场接机和送机服务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日期截止到
三、选拔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认真阅读通知后均可到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名。国际处办审核资料后,并会同相关部门从中遴选合适的人选,并最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四、报名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个人详细简历(附件3)(需上交纸质版,另电子版发送到ggll0725@126.com);
2.个人交流项目申请表1份 (附件4) (需学院辅导员及学院领导签字);
3.学生成绩单2份(从入学日开始,须盖学院章);
4.相关英语水平能力的证明(不是必须,有则择优);
5.学生证复印件2份、身份证复印件5份(反正两面)(另外学生证和身份证需扫描原件,并发送到ggll0725@126.com);
五、交换生的学籍管理问题
学生赴台湾各大学学习期间保留学籍。学校认可学生在各大学交流取得的课程学分,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返校后,由教务处根据学生在交流大学取得的课程学分确定其顶替本校相应的课程学分。
六、联系方式
负 责 人:王欣桐 (外事楼1201室)
联系电话:0431-84539078 0431-84539778
E-mail: ggll0725@126.com
附件:1. 南台科技大学简介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学院电话:0431-84539465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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