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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重修报名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吉林财经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发布时间:2013-10-11 17:00 点击数:

吉林财经大学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重修报名的通知

 


加入时间:2013-10-11 10:15:28  发布部门:教务处


2010-2012级学生:

现将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的重修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报名有关事项

(一)各年级可申报课程、学习方式及收费:

可申报课程

本学期开课否

允许申报年级

学习方式

收费标准

通识基础课

学科基础课

专业主干课

2010

2011

2012

跟班重修

按现行学分收费标准收取

2010

报名人数≥20的,单独开班授课

报名人数<20的,按原学时1/4的标准组织辅导

按现行学分收费标准的1/4收取

(二)收费标准:现行学分收费标准的收费依据为《长春税务学院关于本科各专业(方向)学分学费标准的规定》(长税院发[2009117号)。

(三)限报学分:2011级、2012级为30学分;2010级为40学分。

(四)报名时间:1012120010161200。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超出规定时间一律不予受理。

(五)报名步骤:

1、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吉林财经大学教务在线(http://221.8.30.190/,进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各专业(方向)各课程模块学分学费标准将在系统页面上直接显示。其中, 2010级学生本学期未开班的必修课的收费标准于报名结束后可查询。报名期间如有疑问可到学籍管理科进行咨询,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2、学籍管理科于1017-1018打印重修报名复核单,发至每个班级。由各班学委组织本班学生对报名数据进行复核,学生核对无误、签字确认后,各班学委将复核单在1021交回学籍管理科(综合楼127室)。

3、缴费时间将与重修报名复核单一起公布下发。

(六)考试时间:重修考试与期末考试一同进行。

(七)学生参加考试需携带考试证和重修准考证,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重修准考证于考前一周到学生所在学院分团委领取,考试证丢失的学生于考前一周到学籍管理科登记补办。

二、关于学生不足学分及学位情况等相关信息的获取

(一)关于学生不足学分的查询

学生可登录吉林财经大学教务在线(http://221.8.30.190/),点击“教学计划查询”后转到“查看必修课程完成情况”页面,输入学号后进行查询,如在“未完成学分”列中所有数字均不大于0,即视同理论课程已满足毕业条件。

(二)学位情况等相关信息

1、教务在线网站“规章制度”中《长春税务学院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第六条“学分制本科毕业生”列中的内容,即为我校进行本科生学位审核的制度依据。

2、查询教务在线网站“规章制度”中《长春税务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可获知学分绩点及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学生可据此计算是否满足学位授予的第一个条件。

3、“查看必修课程完成情况”页面最末一行,是对学生必修课补考及重修累计学分的统计。学生可据此了解是否满足学位授予的第二个条件。

(三)特别提示

1、学生在查询必修课程完成情况时,仅作为辅助参考,教学计划或学生成绩不准确,均会导致该查询提供的信息出现误差,请学生自行核对数据是否准确,以免影响对自己毕业与否的判断。

2、第八学期原则上不组织毕业班考试。

         

                                       201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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