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和《关于启动吉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度“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人才培养和研究性学习教学改革;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探索建立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实践的机制。
二、计划内容
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学生可自愿申报,指导教师可自己联系,也可由各单位指定,填写《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于5月9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7份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实验楼2014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85300436@qq.com 。
联系人:唐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84539134。
四、立项及验收
学校组成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予以立项并择优推荐为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该计划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项目结束后,由学校组织项目验收。验收材料包括项目总结报告和论文、设计、专利等相关支撑材料。
五、经费支持
学校对立项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额度根据项目大小、申报质量、预期成果等确定。
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负责使用。
六、特别说明
创新训练项目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申报和评审,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由校创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申报和评审。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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