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通知
1.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校二、三、四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生活俭朴,无奢侈浪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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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定(具体见学工处网站通知):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吉林财经大学各类奖学金(单项奖学金除外)可兼得荣誉,不可兼得奖金(已经发过的在国家励志奖学金中扣除);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吉林省政府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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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注意事项:
1.各班班长、支书要共同组织,要选在一个相对宽裕的时间,全班投票选举。不能匆匆走过场。要认真对待。
2.投票前,一定先问全班,有没有有特殊困难的同学,或者家里发生变故的同学需要和大家讲一下自己情况的。因为别人不了解情况的话,也不好投票。并且和全体同学讲清,不能拿这个事情做人情。这就是国家照顾经济困难同学的专款。
3.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原则上是可以兼得的,但个别班级困难同学较多,是否让本班同学兼得励志和助学金,征求大多数人的意见。
4.选举一定要按顺序进行!不可以一次投票。即先选出励志奖学金,然后是助学金一等,一等结果出来后选助学金二等,最后助学金三等。(如果一次投票,有些人的得票虽然总票数很多,会分散在各个等级)
5.选举出来的同学马上填写下方表格,黑色中性笔填写。
以班级为单位将统计表10月5日(周一)9点前送到团委1229。必须的!我们还要汇总,往学校报送,交晚了就赶不上了。
6.这项工作确实很操心,感谢班长、支书和班委成员的辛苦工作!
(名额每年都是变化的,取决于每年拨给学院名额的多少,各班困难生人数等因素)
学院电话:0431-84539465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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