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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级《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分级办法及A+、B班上课通知 加入时间:2010-3-4 8:17:49 发布部门:教务处 | |||||||||||||||||||||||||||||||||||
2008级各学生班级: 根据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的《线性代数》成绩,现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A、B班分班情况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线性代数》A+、A班学生: 1.《线性代数》期末卷面成绩在94分以上(不含94分)的学生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班上课。 2.《线性代数》期末卷面成绩在40分以下(含40分)的学生必须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班上课; 3.《线性代数》期末卷面成绩在40分以上(不含40分)的学生自愿选择《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B班。 二、原《线性代数》B班学生: 1.期末卷面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学生自愿选择A、B级。 2.其余学生必须仍在《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班上课。 三、调级申请的时间和地点 《线性代数》期末卷面成绩在40分以上(不含40分)选择B级的学生、B班期末卷面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选择A级的学生请于2010年3月7日下班前到应用数学学院教学秘书处(实验楼1楼1048室)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四、缓考处理 因缓考而导致期末成绩为“0”的A+、A班学生,留在A班上课,如缓考后成绩< ="40分,则将调整到B班上课。 五、《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班教学安排
六、《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班教学安排
七、补充说明 A+班、B班开课时间为3月13日。 教务处 2010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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