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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寝室评选要求
文章来源: 作者:我的网站 发布时间:2008-11-20 18:19 点击数:

文明寝室评选要求:

(1)“文明寝室”成员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热心参与公寓学生活动室内党、团组织开展的政治学习和文体活动;积极配合学生工作人员、管理员、楼长工作;

(2)按照《长春税务学院学生手册》有关公寓管理的规定,要求在院系卫生检查、校园文明督导组的抽查中,卫生状况良好,达到内务卫生优秀寝室标准;

(3)学风是衡量寝室成员文明程度高低的重要标准,要求“文明寝室”所有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积极性高,互帮互学,学习成绩较好,且无考试违纪行为;

(4)“文明寝室”全体成员应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寝室内无违章电器,寝室成员在本学年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5)各院系按目前寝室总数的10%评选“文明寝室”(不包括2008级学生寝室);奖励“文明寝室”全体成员100元。

(6)各院系需上报学生管理科文明寝室申报材料和文明寝室汇总名单(A4纸打印稿、电子文档各一份),文明寝室申报材料应包括该寝室在内务卫生、思想政治、学风建设、组织纪律等方面的事迹介绍和寝室成员名单(1000字以内),每个寝室提交1份申报材料,学生处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该寝室的参评资格,不再补选。

 

 

12个文明寝室。每个宿舍交一份文明寝室申报材料(必需认真写,交到学校都审核这个材料,不合格的就不批。电子版也要112410点前收齐)文明寝室申报材料应包括该寝室在内务卫生、思想政治、学风建设、组织纪律等方面的事迹介绍和寝室成员名单(1000字以内)

还要将下表放在材料的开始部分:

成员姓名

学号

专业

班级

曾获奖学金情况

其他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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