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考证已经下发到各班,04级要参加考试的同学自己抓紧到分团委领取,6月20日(周五)上午之前来领取。 1.准考证要妥善保管,丢失不能补办。 2.身份证丢失或还没有办理下来的同学要抓紧提前来分团委开具证明。考试当天老师都在监考,无法开证明。 3.考试时所有证件要带全:身份证、准考证、考试证(考试证丢失的同学马上去教务科补办,地点:实验楼4楼左侧最里面4038房间)。 4.考试当天没有考试证和准考证的同学到主考办公室补办(教学楼1102)。 四级:8:45入场(9点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答题:9:00-11:20 六级:14:45入场(15点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答题:15:00-17:20 书写部分一律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不允许使用蓝色、红色等笔),准备好2B铅笔、橡皮填图答题卡。 注意:记下自己的准考证号码,以便以后查询成绩。 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入场时要求两耳外露。 不要相信任何所谓的“答案”,杜绝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传递答案。 违纪者一概取消学位并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加入时间:2008-6-16 16:43:17 发布部门:教务处 | |||||||||||||||
各学生班级: 关于2008年6月份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全国大学外语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语种:英语四级、英语六级、俄语四级、日语四级 二、考试时间:2008年6月21日(周六)。具体说明如下:
三、考试流程: (一)英语四级 8:45 考生入场,副监考检查三证(教务处统一发放的考试证、身份证、大学外语四级准考证),成人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粮专的学生及研究生持有两证(身份证、大学外语四级准考证)即可。 主监考核对本人与照片是否相符;考生须按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入座。 9:00 监考教师启封试卷袋,发放答题卡1和答题卡2。 1、学校名称:长春税务学院 2、学校代号:22007 3、A、B卷填涂是否正确 4、考生暂不填写答题卡2上试卷代号一栏。 9:10 考试正式开始。 考生做试题的第一部分,即写作部分(用黑色字迹签字笔答题)。 9:35 监考教师发放试题册。 监考教师将试卷背面朝上放在考生桌子左上角,考生不得提前翻阅或改变试卷位置,否则按违规违纪处理。 9:40-9:55 写作部分考试结束。考生可打开试题册,开始做试题的第二部分,即快速阅读理解部分。 9:55 监考教师收答题卡1。 收答题卡期间考生不得答题,否则做违规违纪处理。 10:00 听力考试正式开始,监考教师播放听力磁带。听力时间为35分钟。听力部分考试结束后,考生开始做试题的第四部分,即汉译英部分。 11:10 考生将试题册封面上的试卷代号填涂在答题卡2上试卷代号一栏。 11:20 考试结束,考生停止答题,收试题册和答题卡2。最后检查一遍是否填写试卷代码。 (二)英语六级 14:45 考生入场,副监考检查三证(教务处统一发放的考试证、身份证、大学外语六级准考证),成人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粮专的学生及研究生持有两证(身份证、大学外语六级准考证)即可。 主监考核对本人与照片是否相符;考生须按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入座。 15:00 监考教师启封试卷袋,发放答题卡1和答题卡2。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答题卡填涂有关注意事项: 1、学校名称:长春税务学院 2、学校代号:22007 3、A、B卷填涂是否正确 4、考生暂不填写答题卡2上试卷代号一栏。 15:10 考试正式开始。 考生做试题的第一部分,即写作部分(用黑色字迹签字笔答题)。 15:35 监考教师发放试题册。 监考教师将试卷背面朝上放在考生桌子左上角,考生不得提前翻阅或改变试卷位置,否则按违规违纪处理。 15:40 写作部分考试结束。考生打开试题册,开始做试题的第二部分,即快速阅读理解部分。 15:55 监考教师收答题卡1。 收答题卡期间考生不得答题,否则做违规违纪处理。 16:00 听力考试正式开始,监考教师播放听力磁带。听力时间为35分钟。听力部分考试结束后,考生开始做试题的第四部分。 17:10 考生将试题册封面上的试卷代号填涂在答题卡2上试卷代号一栏。 17:20 考试结束,考生停止答题,收试题册和答题卡2。最后检查一遍是否填写试卷代码。 四、主考办公室:教学楼1102室 五、考生注意事项: 1、应试的学生须持三证参加考试。没有考试证或准考证的同学请提前一周到实验楼4038教务科补办(6月21日当天补办准考证或临时考试证请到教学楼1102室门前),没有身份证的同学请到分团委开证明。证件不全者不允许进入考场。请尽量在考前补办考试所用证件,以免耽误进入考场的时间,影响考试的正常发挥。 2、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45开始,下午2:45开始)入场,入场开始15分钟(即上午9:00,下午3:00)后,禁止入场。考试开始后不允许中途退场。 3、入场时要求两耳外露,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2B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橡皮,不允许考生自备草纸。考试过程中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严禁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手机、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进入考场。否则监考教师有权将考生所带物品暂扣并视同该生违纪,记入考场记录单。 4、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考试证放在课桌上。考生需严格遵守《长春税务学院考场规则》。违规违纪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长春税务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的认定及纪律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对于违纪的学生,用人单位可通过登陆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站查询学生的诚信档案。 5、考生应认真填涂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只能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用2B铅笔涂黑与准考证号相应的信息点。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可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 6、书写部分一律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不允许使用蓝色、红色等笔),填涂信息点时要用2B铅笔涂黑。只能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或在非答题区答题的,一律无效。 7、因英语四级和英语六级全部采用网上评卷方式,答题卡须保持平整,切勿折叠。 8、考试结束时,须停止答题,等监考人员清点完试卷,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准携带试题册、答题卡离开考场,否则按违纪论处。 9、欢迎同学对考试各环节的违纪行为举报,举报电话:84539132,84539133。教务处承诺对举报人的姓名保密。 本安排在教务处网站(http://221.8.30.190)可以浏览和下载。 长春税务学院教务处 2008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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