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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选课、本学期评教、自愿选订教材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我的网站 发布时间:2008-05-16 12:52 点击数:


 

一定认真阅读以下通知的内容!

系统开放后,抓紧选课,以免选不到自己想选的课程。

忘记选课系统密码的同学带着学生证到实验楼4038教务课申请新的密码。

选课后,一定要进行核对和复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数据的有效性

2.上课时间是否冲突

3.是否超学分上限

4.有些课如果低于人数下限会被删除

5.可留言反映自己的意见,对于比较集中的问题(如报名人数过多、时间冲突等),教务处会考虑再开班等方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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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教师评价工作同时开始,不评教期末考试成绩肯定会被屏蔽。只能等到下学期开学一周之后才能在教务处网站看到。(5月20日-30日)http://221.8.30.190/co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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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政办发(2006)31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各课程模块课程所需教材,学生均可自愿选订,现就相关事宜做如下说明:

学生退订教材的具体操作:

1、网上选课系统默认学生选入所有课程(含教务处前期录入的必修课)的初始状态均为“订购教材”。
2、学生如果不订教材,需在自己的课程列表中点击相关课程 “配套教材”栏的“退订”字样,进行教材的退订操作。
3、个别课程有可能既有教材、又配备内部油印资料,学生点击“退订”即视为全部退订。
4、复选结束后,学生选订教材的信息将不再变动。
二、学生需慎重考虑是否进行退订教材(尤其是必修课的教材)的操作
1、财经类的教材通常修订得比较频繁,学生如果不通过学校代订,通常无法从其他渠道及时买到最新的版本。
2、由于学生选课存在许多不确定性,所以在学生选课结束后,教务处才能对开出课程进行配备教材的工作,因此在学生决定是否选订教材时,教务处无法提供相关课程拟配备何种教材,拟“退订”教材的学生请向教学单位老师咨询相关信息。
3、学校按学生选订教材的数量来确定订购数,很多出版社根据学校教材的订购数来确定印刷数量。因此,选订期后,教务处将无法提供教材续订的供应服务。
4、统一供应的教材,学校将依据招标标的,按综合折价率折让给每位同学,但目前订购工作尚未开始,折让比例暂无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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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退订中的注意事项:

 

1、如果不定教材,须在自己的课程列表 (而不是“课程表”。两者可互相切换) 中点击相关课程“配套教材”的“退订”字样。

2、教务处按照复选后的确认结果进行购买,复选确认之后就不能再进行修改了。即不能退也不能再买了。

建议:同学在退订教材之前,咨询开课系的教师下学期使用何种教材。以免教材变动,到时难以买到。

3、家庭贫困的同学,如果不想订购教材也要自己在本次选课中操作。教务处和学工处将不再对贫困生教材问题另行处理。


 

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选课安排

一、时间安排(见下表)

序号

时间

安排事项

1

515-19

选课辅导等前期准备工作

2

520-22

学生初选

3

523

教务处删除未开出课程,并于网上发布复选通知

4

524-26

学生复选(一定要核对自己的选课信息)

5

6月中旬

教务处公布上课地点

二、选课辅导

各系须在选课前准备阶段为本系学生进行选课辅导。帮助学生了解长春税务学院学分制的有关规定、本年级、专业的教学进度、各模块的学分要求,以及选修课的先修课程等事宜。

三、内容组成

本手册包括《长春税务学院选课管理办法》、《长春税务学院网上选课系统操作指南》、《长春税务学院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程安排表》和《长春税务学院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专业限选课开课对象表》和《长春税务学院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拟开全院任选课和通识教育课列表》五部分内容。其中,关于学生选课的原则、程序、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请参见《长春税务学院选课管理办法》;网上选课系统的具体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选课系统操作指南》;学生所在年级和专业下学期将要开设的必修课程请参见《长春税务学院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程安排表》(2005级学生的《就业指导2》统一安排在周日上课,未在此表中体现),学生所在年级和专业下学期将要开设的专业限选课请参见《长春税务学院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专业限选课开课对象表》,下学期将要开设的全院任选课和通识教育课请参见《长春税务学院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拟开全院任选课和通识教育课列表》(全院任选课和通识教育课的课程简介可在选课系统内查询)。

四、关于专业限选课的说明

1、本学期由于存在若干专业2门或2门以上的的专业限选课安排在同一时间段的情况,教务处将不再统一添加学生的专业限选课,学生需本人上网操作选择专业限选课。

2、学生如要查询本人所在专业班级的专业限选课安排,请参见《长春税务学院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专业限选课开课对象表》,也可到选课系统的优化课表查询。强烈建议学生根据这两个表选择专业限选课,并及时与辅导教师沟通,以避免漏选情况的发生。修读专业限选课学分合计请参考《长春税务学院各年级、专业毕业资格表》中专业限选课的学分分配。

3、如学生选择非本专业的专业限选课做为全院任选课,教务处将视为无效数据统一删除。

另外,本手册及《长春税务学院各年级、专业教学计划表》、《长春税务学院各年级、专业毕业资格表》等材料均可在长春税务学院教务处网站(http://221.8.30.190)文件下载处下载;《长春税务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可在教务处网站规章制度栏目内浏览。

 

长春税务学院选课管理办法

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拟开全院任选课和通识教育课列表…

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程安排表

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专业限选课开课对象表

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选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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